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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名叫雏菊的狗

2000-10-11 来源:中华读书报 (德)约阿希姆·弗里德里希 我有话说

雏菊是一只非常有个性的狗。有一天,他和他的死对头哈梭遇上了,并且从此不得不天天打交道。雏菊面对接二连三的打击,没有气馁,相反在四个小朋友和花园陶俑的帮助下,侦破了一些连环盗窃案……本文摘自21世纪出版社《四个半朋友和机警的花园陶俑》

女伯爵早上7点离开宫殿。她每天准时带玛德莲出来散步,这样我和玛德莲每天在这个时候就能见上一面。玛德莲!一提起她的名字,我浑身就酥软,像通了电一样。现在我明白,她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爱人,虽然我们的地位悬殊很大。她,有人保护,有人照料,住在女伯爵宽敞的宫殿里;而我,只不过是一只四处游荡的野狗。如果当初没有他来插足,也许我们之间会发生点什么。谁知道呢,已经过去了那么长时间了。如果不是今天碰到她,我可能根本就把这件事给忘了。遇见她纯属偶然,要是我有所准备的话,情况完全会是另外一个样子的。可是,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,我一下子就六神无主了。

这个日子跟往常一样,开始没有什么特别的。每天早上,我的四个抚养人中的一个来我住的小屋看我,给我送吃的来。今天轮到施黛菲。如果可以对人进行好坏分类的话,那么她属于好的那一类人,她不像其他几个,喜欢添油加醋,而是脑子里想什么就说什么。对我们狗也很客气,从来不强迫我们学什么稀奇古怪的玩艺儿。等她把吃的东西放到盆子里,并端到我面前以后,简单说了一句“乖乖吃吧,雏菊!”就走了。

我等她看不见我以后才开始吃。自从我住到被人称为果蔬园的小房子里以后日子过得蛮好的。前不久,我因为要躲避一个劲敌的追打,跑到一只垃圾箱后面躲起来,结果在那儿遇到了弗里德赫姆。弗里德赫姆是我四个抚养人中的一个。老实说,在施黛菲和他两个中间,我更喜欢他。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知道,我们两个志趣相投。他跟我一样,属于斗志坚强的那一类,而在生活中却不怎么走运。我已经说过,我其实是一条野狗。而野狗一般是不喜欢跟人共处的。可是,我当时的情况很糟,而且也上了年纪,在外面越来越受欺负。所以我决定留在他身边,能留多久是多久,我甚至愿意住到他家里去,如果没有别的可能的话。好在我的运气不错,弗里德赫姆的妈妈不喜欢狗,所以他和他的朋友就把我送到这个地方来了。在这个地方我还可以呆一阵。我在这里拥有一个可以遮风档雨的小房子,抚养人按时给我送吃的来。并且我在这儿还找到了两个好朋友:我的花园陶俑。

陶俑看起来跟人一样,只是个头小多了。他们每个都戴着一顶尖头红帽,下巴上是一把白胡子,脸上笑嘻嘻的,很可爱。跟真的人相比,他们的最大优点是:不说话,不动弹,不要求狗做任何事情。他们总是默默地倾听。对于一只狗来说,有这样两个朋友难道还不满足吗?

吃完了以后我就躺下来休息。我正做着美梦,梦见我跟其他野狗和人一起玩耍。这时,弗里德赫姆喊醒了我:

“哎,伙计!你在睡觉,雏菊?”

“你明知道还要问,讨厌!”我真想这样回他一句,可是我没有这样做。不能让人知道的最大秘密就是,我们狗其实是很聪明的。人认为我们的最优秀品质是忠诚。这主要是我们看人时的眼神让他们产生这样的感觉。这种眼神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,妈妈就教会我们了。这种眼神对我们很重要。只要一这样,人就会给我们东西吃。人活着,就是为了养活我们。他们一点儿不知道我们也会说话,也会思考问题,这对我们是一个极大的帮助。我们的最大的本事是听觉灵敏,声音小。所以,人至今也没有发现我们的秘密。为了不让人对我们产生怀疑,我们想了一些办法和他们进行沟通。如果我们“汪汪”叫,就表示:“喂,我在这儿!”如果我们发出咕噜声,那就表示:“我火冒三丈!”如果我们“呜呜”地叫,就表示:“好疼啊!”或者“抱抱我吧!”除此之外,我们还会摇尾巴,向人们表示我们很高兴。如果我们把尾巴垂下来,那就表示心里不高兴。

只不过对弗里德赫姆,我无论如何气不起来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觉得他跟我一模一样,也是一只狗。于是我就停止了“咕噜”声,温顺地看着他,摇起了尾巴。这一招果然灵。弗里德赫姆立即高兴了起来,用手在我脖子上挠来挠去。

“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,雏菊,我给你带来了几块狗饼饼。”

这太好了。弗里德赫姆非常清楚我们喜欢什么。我立即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,弗里德赫姆在一旁给我挠痒痒。真舒服啊!

可是好景不长。我的鼻子,我身上最棒的部位,闻到一股我非常熟悉的气味。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,是我的其他几个抚养人来了。

“果然不出所料!好像是施黛菲、小萝卜头和卡乐。”

三个人就来到了我面前。小萝卜头看着没吃完的两块饼饼大叫起来:“你已经给他吃了东西,弗里德赫姆?今天下午可是我和施黛菲负责喂它!”

小萝卜头是施黛菲的双胞胎弟弟。因为他的个头比双胞胎姐姐小,正好又姓拉德马赫,所以朋友们都叫他小萝卜头。连我们狗也要理解人类的幽默!老实说,小萝卜头是个胆小鬼。一有风吹草动,他就紧张得不行。但话又说回来,到了关键时刻,他又是最能靠得住的一个。

“你把我们带来的东西拿给它吃好了,”施黛菲说,“雏菊肯定吃得下。”

她的话说得一点不错!我摇了摇尾巴,“汪汪”叫了几声,向他们表示我还能吃得下。

“只要我们一提吃的,你马上就来精神,雏菊!”小萝卜头笑着说,一边往我钵子里放好吃的。

“如果它在训练的时候也能像吃的时候一样起劲,那它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最能干的警犬。”卡乐说。

我根本不理睬他说的那一套。我才不让他的话倒了我的胃口呢。他和施黛菲绝然相反,话特别多,而且净是废话。他总以为自己最了不起。他是一个侦探小组的头头,自己大言不惭地称这个小组叫卡乐侦探社。自从他偶然破了几个小案子以后,他就变得越发不可收拾,我最讨厌他的,要数他总是不停地要教我什么招数。据说,这些招数是一只警犬所必须掌握的。只可惜他看错人了。他的那些招数,比如前腿离地站直,叼回主人扔出去的棍子,把爪子伸出去,坐下不动等等,都是人想出来的一些无聊的玩艺。爷爷有一句名言,叫做“装傻5分钟,一个星期的日子就不用愁了”。如果人要想叫你干什么,你只要装出不懂的样子,他们就会立刻让你安静的。只是卡乐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。但是,无论他如何抱怨,我就是不理他那一套,所以他常说,没有教会狗什么,人倒快学会狗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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